佛教創始於印度釋迦牟尼,以合乎理智之教說,示導人類轉迷開悟;目的在於實現淨化社會之理想,以超越階級、種族為特色。

西元前五世紀左右,古印度迦毘羅衛國(位於今尼泊爾南部提羅拉科特附近)的王子悉達多喬答摩(釋尊的在家俗名),於印度恆河中游流域宣揚苦、無常、無我、緣起、解脫等教法,並強調無論任何階級均可信奉其教說。

釋尊入滅後,其遺法由弟子加以結集而傳持。百年後,傳持者之間興起若干意見之爭論。

西元前三世紀,阿育王皈依佛教,不遺餘力地將佛教傳播至全印與其鄰國,而發展為世界性宗教,形成各具民族特色之教派。

其後三百年間,印度、錫蘭興起說一切有部、大眾部、犢子部、錫蘭上座部等部派佛教與大乘佛教,均一一傳來西域、中國。

此後六百年間(西元一世紀至七世紀),大乘佛教急遽發展,教化地區亦隨之擴張,如部派佛教在印度分出經量部等,大乘則分中觀、瑜伽二大學派,且普及緬甸、泰國、柬埔寨(今高棉)、蘇門答臘、爪哇、尼泊爾、西藏地區、越南、韓國、日本等地。

在中國方面,部派系之毘曇宗、俱舍宗,其旁系之成實宗,中觀系之三論宗,瑜伽系之地論宗、攝論宗與法相宗等「論宗」;與涅槃、華嚴、天台、淨土等「經宗」,以及大乘別派禪宗之繁興。

此後至十三世紀為止約六百年間,印度密教由成立而興盛,其間由寂護、蓮華生、阿提沙等相繼傳入西藏,而分為寧瑪派、甘丹派、迦爾居派、薩迦派等,並及於蒙古。在中國,密教曾興盛一時,其勢壯大,而能與禪宗、淨土宗相媲美。

十四世紀以後,由於西方傳來伊斯蘭教(回教),情勢丕變。

自十一、二世紀開始,由於印度佛教發展為左道密教、印度教之逐漸復興,及回教侵入印度,而使佛教消滅殆盡,僅孟加拉一帶,仍保有些許佛教存在。此係由於脫胎自佛教之法格崇拜於十二世紀發祥該地之故。

印度之回教傳經馬來半島,於十五世紀覆亡爪哇之佛教,並北至婆羅洲,消蝕南洋之佛教圈。由伊朗入西域之回教別支,則波及中國西部。由於這兩支東西夾擊之回教勢力,致使亞洲中、南部之佛教被三分:

錫蘭、緬甸、泰國、柬埔寨等地尚能連結成一教圈,而由錫蘭上座部統一。

尼泊爾、不丹、西藏則在其前以金剛乘為核心,形成喇嘛教圈。十五世紀初,因迦爾居派興起,逐漸擴張勢力,致使蒙古、西伯利亞、我國西北部亦形成一喇嘛教圈。

亞洲東部的中國、越南、韓國等地盛行禪宗與淨土宗,日本則維持平安、鎌倉時代之佛教。

十九世紀,歐洲興起研究亞洲(東方學及印度學)之風氣,佛教方漸復甦,自研究而入信者亦甚可觀。至今,佛教與基督教、回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。

就佛教整體發展之路線與範圍而言,傳入中國大部地區與日本、韓國、越南者,以大乘佛教為主,稱為北傳佛教,其經典屬漢文系統;而傳入我國西藏、蒙古與西伯利亞等地區者,為北傳佛教中之西藏佛教,俗稱喇嘛教,其經典屬藏文系統;傳入錫蘭(今斯里蘭卡)、緬甸、泰國、寮國等地區者,以上座部佛教為主,稱為南傳佛教,其經典屬巴利文系統。

佛教經二千五百年之傳播與發展,其間歧生許多學派與宗派,故在教義方面亦呈現多樣性與複雜分歧之傾向。大體而言,須彌山、地獄、天界、劫末等有關世界構成、起滅等說,係繼承佛教以前之印度思想。業、苦、輪迴、解脫等說,則為古來印度思想之擴充。作為佛教與他教區別標準之三法印「無常、無我、涅槃」,或加「苦」等四法印,則是佛教之根本教義。

佛、法、僧三寶乃為佛教不可或缺之要素,其中,「佛」為歷史上開創佛教之教主釋尊,由於釋尊之涅槃,產生有關佛身之論議,形成生身、法身等二身,及法身、報身、應身等三身之論說。或以佛為前提,出現菩薩及弟子位之聲聞等說。

就「法」而言,釋尊舉出四諦、十二緣起、八聖道為教法之根本,由「緣起說」再發展為二世一重、三世兩重、六因四緣五果。大乘有實相緣起、賴耶緣起、真如緣起、法界緣起、六大緣起等;反之,四諦說無甚發展,八聖道說則全無發展。就認識而言,一方面從空有二觀、中道說,進而檢討心理,遂產生五根、五位、七十五法或百法之說;另一方面,論理形式之研究促成因明之發達。中國、日本諸宗派各依其所依之經論,造成大小乘、權實二教、頓漸二教、聖道淨土二門、顯密二教等,並創立各種教判,各自宣揚自宗教義;或與帝王、儒家、道教、神道等接觸,而發生論諍或融合之情形。

釋尊在世時,出家教團形成男女別團,依居住地之別,組織數人至數十人為一團。此等教團除須布薩、安居、自恣等行事外,並有出家、受戒等儀式。會議方法採用羯磨、投票等。進而規定教團之生活規範者,即為戒律。

釋尊入滅後,漸形成以出家教團為中心之風氣,大乘佛教雖加排斥,然亦無法扭轉趨勢,遂成為以寺院為中心之佛教;另一方面則有居士佛教運動之興起,而成為大乘佛教勃興的原因之一。中國方面,宗派因人而異,故寺院宗派較少,日本則自平安朝以後,寺院宗派色彩濃厚,西藏等地之喇嘛教以教團為代表,同時並掌有政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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